服務條款

第1條(定義)

本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適用於用戶(定義見本條第3款)與Alpico交通株式會社(以下簡稱“本公司”)以及巴士營運商(定義見本條第5款)之間,就使用本公司營運的路線巴士預約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相關的所有關係。本條款中使用的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1. “本條款”是指作為本公司、用戶和購票公司之間關於使用本服務合同條件的本條款。
  2. “本服務”是指Alpico交通株式會社為通過網際網路預訂高速巴士及相關服務而營運和管理的路線巴士預約網站。
  3. “用戶”是指同意本條款並在本網站上完成規定的會員註冊或預訂註冊的人員。
  4. “非會員預訂”是指未經會員註冊,通過註冊用戶姓名、電子郵件地址和電話號碼,臨時使用本網站。本條款同樣適用於此類情況。
  5. “巴士營運商”是指營運通過本服務預訂或購買的巴士班次,並在該巴士班次的運輸合同下承擔責任的企業實體。
  6. “帳號”是指用戶在網站上進行會員註冊時註冊的電子郵件地址和密碼。在非會員預訂的情況下,指用戶的姓名、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乘車日期和巴士班次號。
  7. “使用申請”是指希望使用帳號的申請人通過在本網站上完成規定程序,申請使用註冊的行為。

第2條(條款範圍)

  1. 本條款適用於本服務的所有用戶。用戶在條款顯示頁面上點擊“同意”按鈕,即視為已表示同意並接受本條款。
  2. 有關通過本服務預訂或購買的巴士班次的任何運輸合同均在用戶與相關巴士營運商之間成立。有關車票處理、票價收取、退款、營運、延誤、停運、事故及其他營運事項,由巴士營運商根據其運輸條款和條件自行負責處理。
  3. 除提供本服務中的預訂、付款及其他系統外,本公司不作為前款所述運輸事項的締約方,原則上對此類事項不承擔責任。

第3條(會員編號)

本網站應向用戶提供會員編號,以便使用本服務。

第4條(會員註冊)

  1. 任何希望使用本網站的人員均應按照本網站規定的程序親自申請使用註冊。
  2. 申請人應準確提供和註冊有關自身的所有資訊,並同意按照本條款的規定,始終保持註冊資訊的最新、完整和準確。
  3. 如果註冊資訊存在缺陷或錯誤,導致根據第8條提供服務受阻,本網站可能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暫停提供此類服務。在這種情況,除非由本公司的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否則本公司對用戶遭受的任何不利不承擔責任。
  4. 用戶應及時註冊其註冊資訊的任何更改。對於因未註冊此類更改而造成的損失,除非由本公司的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否則本公司不承擔責任。即使註冊了更改,在註冊前已處理的交易也可能基於更改前的資訊進行。用戶提前同意,即使因未完成更改註冊而未能實際送達用戶,本網站的通知也應被視為在通常預期的時間送達。
  5. 本公司應在其資料庫中註冊和擁有用戶在會員註冊時報告的資訊和在使用本服務期間獲得的資訊,但第13條規定的除外。

第5條(拒絕帳號註冊)

如果申請人屬於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本公司可以拒絕使用申請:

  1. 申請人之前因違反與本網站相關的用戶協議而被暫停或撤銷用戶資格。
  2. 申請中存在虛假陳述、錯誤或遺漏。
  3. 申請人是未成年人或受監護、保佐或輔助的人,且未獲得法定代理人法律要求的同意或參與。
  4. 申請人違反或之前違反了第14條第3款。
  5. 存在違反本條款的風險。
  6. 無法獲取申請人指定的付款方式的有效授權。
  7. 本公司合理認為將申請人註冊為用戶是不合適的。

第6條(帳號管理責任)

  1. 用戶應對其分配的帳號的使用和管理承擔全部責任,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出借、轉讓、更改所有權、出售、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
  2. 用戶應對因帳號管理不善、濫用或第三方使用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除非由本公司的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否則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3. 如果用戶發現其帳號被盜或被第三方使用,用戶應立即通知本網站並遵循給出的任何指示。
  4. 對於用戶因第三方使用帳號而遭受的損失,除非由本公司的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否則本公司不承擔責任。在帳號下進行的任何使用均應被視為由相關用戶進行,相關用戶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義務。
  5. 本條規定也適用於非會員預訂。

第7條(暫停或撤銷用戶資格)

  1. 如果用戶屬於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本公司可能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立即暫停或撤銷用戶的資格。但是,如果用戶在取消申請或刪除帳號之前使用了本服務,並且根據第8條的服務使用合同或根據第10條的購買合同已有效成立,用戶仍應承擔此類購買合同產生的義務。
    1. 在申請中做出了虛假聲明。
    2. 用戶參與了第14條規定的禁止行為。
    3. 用戶違反了本條款。
    4. 由於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更改,本公司無法再聯絡用戶。
    5. 用戶干擾了本網站的營運。
    6. 本公司合理認為用戶不合適。
  2. 對於因暫停或撤銷用戶資格而造成的損失,除非由本公司的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否則本公司不承擔責任。即使因違反第14條第3款而採取措施,用戶也不得要求賠償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

第8條(提供的服務範圍)

  1. 用戶可以使用以下服務。對於第3項和第5項,必須註冊或輸入信用卡資訊。
    1. 座位可用性查詢和預訂註冊
    2. 預訂的確認、修改和取消
    3. 使用信用卡支付巴士票價
    4. 顯示乘車券
    5. 對第3項付款的退款
    6. 修改會員資訊
  2. 巴士預訂服務僅針對巴士營運商授權的路線、班次和座位提供。
  3. 可透過電腦、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或其他設備使用本服務;但是,可能不支援某些設備或型號。
  4. 本服務免費提供,本公司不收取手續費。用戶應承擔產生的通訊費。
  5. 服務時間為凌晨4:00至凌晨2:00(日本標準時間)。由於維護、臨時暫停、不可抗力或其他情況,服務時間可能會發生變化。除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外,本公司對因暫停或中斷造成的直接和普通損失以外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第9條(預訂)

  1. 在發送預訂確認電子郵件時,預訂被視為與巴士營運商的臨時預訂,此階段不允許乘車。用戶必須在指定櫃台、通過信用卡支付或通過附屬服務購票。
  2. 購票後臨時預訂即最終確定。
  3. 部分路線有購票截止日期。在截止日期前未能購票將導致臨時預訂取消。

第10條(付款、出票和網站上的退款)

  1. 當發送出票電子郵件或確認螢幕上顯示出票時,視為付款和出票完成。
  2. 在本網站發行的車票的退款應通過本網站規定的方法處理,並受退款截止日期的限制。
  3. 退款費用應遵循巴士營運商的運輸條款
  4. 有關退款、條件、金額和截止日期的最終決定由相關巴士營運商做出。
  5. 本公司可代理退款程序,但自身不承擔退款義務。
  6. 用戶事先同意,根據巴士營運商的條款,在截止日期之後或在不可退款的情況下可能無法退款。

第11條(因停運、延誤等導致的取消)

  1. 因天氣、災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導致停運、取消或嚴重延誤的情況下,取消、退款或替代安排的處理應由相關巴士營運商決定。
  2. 退款條件可能因巴士營運商而異,用戶同意此類條件並不統一。
  3. 本公司可提供資訊或充當中間人,但對此類決定不承擔獨立的責任。

第12條(給用戶的通知)

有關本網站營運的通知,包括服務的修訂、添加、更改或終止,將在本網站上提供。

第13條(信用卡支付處理的外包)

  1. 本公司將信用卡支付處理外包給DG Financial Technology, Inc.(“DGFT”)。
  2. 用戶同意DGFT充當付款代理,並向DGFT披露必要的付款資訊。
  3. 用戶註冊的信用卡資訊由DGFT儲存,本公司不保留此類資訊。

第14條(禁止行為)

  1. 用戶不得從事以下行為:
    1. 導致或可能導致本網站或巴士營運商遭受損害的行為
    2. 未經授權使用帳號
    3. 使用或提供有害程式
    4. 造成不便、違反公共秩序或違反法律的行為
    5. 諸如多次預訂之類的欺詐性預訂
    6. 本公司認為不合適的其他行為
  2. 用戶不得從事信用卡欺詐使用或發卡機構或金融機構認為不合適的其他行為。
    1. 偽造卡片上記載的姓名
    2. 盜用他人卡片及違反信用卡公司規定的行為
    3. 其他經信用卡公司或金融機構依合理根據判斷為不適當的行為
  3. 申請人聲明並保證他們與反社會勢力沒有任何關係,並且不得從事暴力或脅迫行為或損害本公司或巴士營運商信譽或營運的行為。

第15條(用戶責任)

用戶對帳號管理、適當的使用環境、遵守法律和規則、支付通信費以及賠償因違反本條款而造成的損失負責。

  1. 為防止未經授權的使用,使用者必須自行負責管理其「帳號」與「密碼」。除非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否則對於因使用者管理責任所產生的未經授權使用及糾紛,本公司不承擔超過直接且通常產生損害之責任。
  2. 使用者應自行負責並承擔費用,設置可使用本服務的適當使用環境(設備、軟體等)。除非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否則對於因使用者設備等引起的本服務故障及其帶來的影響,本公司不承擔超過直接且通常產生損害之責任。
  3. 使用者應遵守本使用條款及網路使用禮儀、道德與技術規則。如果因使用者違反本條款之行為或不正當、不法行為導致本公司受損,本公司可能會對該使用者停止提供服務或要求損害賠償。
  4. 因使用服務所產生的通訊費用由使用者負擔。
  5. 如果使用者因違反本條款、購買合約及法令規定,導致本公司、營運公司及第三方受損,使用者應負賠償該損害之責任。
  6. 如果因符合第14條之使用者行為導致本公司、營運公司及第三方受損,即使在喪失使用者資格後,使用者仍須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第16條(有關本服務的重要說明)

本服務依賴於網際網路通信和系統,可能因各種風險而無法使用。在合理範圍內實施安全措施,但不保證完全安全。

  1. 由於本服務是透過網際網路通訊線路及資訊處理系統提供,因此可能會因通訊環境、系統故障、維護作業、第三方未經授權的存取或其他原因,導致服務全部或部分無法正常使用。
  2. 使用者使用本服務傳送的預約註冊資訊,可能會受到通訊環境等的影響,無法正常到達本公司系統,或者到達時內容與傳送內容不同。
  3. 本公司在合理範圍內對本服務採取安全對策,但即使實施了加密等其他安全措施,也不保證資訊的絕對安全性。
  4. 本公司可依需要,變更本服務內容、延遲提供、中斷、停止或終止本服務。
  5. 本條所定事項旨在說明使用本服務時的一般注意事項及風險,並不決定本公司是否有責任或其責任範圍。

第17條(公司責任)

本公司的責任僅限於由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造成的直接和普通損失,最高不超過用戶為相關預訂支付的金額。

第18條(個人資訊保護)

個人資訊應按照單獨制定的隱私政策進行處理。

第19條(權利歸屬)

與本服務相關的所有權利均屬於本公司,用戶不得侵犯此類權利。

第20條(諮詢)

本公司僅接受與本服務相關的諮詢。有關巴士營運的諮詢應直接聯絡巴士營運商。

第21條(服務的更改)

本公司可合理更改本服務,並在適用時提前通知用戶。

第22條(條款的修訂)

本公司可在合理情況下修訂本條款,並相應地通知用戶。繼續使用構成接受。

第23條(服務的終止)

本公司可全部或部分終止本服務,並在可能的情況下事先發出通知,除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外,不承擔責任。

第24條(可分割性)

如果任何規定被認為無效,其餘規定應保持有效。

第25條(語言、準據法和管轄權)

  1. 日文版應優先於英文版。
  2. 本條款應受日本法律管轄。
  3. 長野地方裁判所松本支部或松本簡易裁判所應具有專屬管轄權。

制定日:2026年3月23日

Alpico交通株式會社

Email: customer-service@resort-busline.com

營業時間:工作日 9:00–17:30